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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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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经典案例 更多 »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律师辩护 更多 »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立案标准 更多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74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6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修正): 一、个人或者单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量刑标准 更多 »

触犯这一罪行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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