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黄某某、任某某组织卖淫案

  •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
  • 2018-06-27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深龙检刑诉〔2018〕834号   

 

被告人黄某某,男性,1983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416251983********,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镇**村**号。因涉嫌犯有组织卖淫罪,经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决定,于2017年8月26日被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组织卖淫罪,经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7年9月28日逮捕。

任某某,女性,1981年**月**日出生,香港身份证号码R9******,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因涉嫌组织卖淫罪,经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决定,于2017年8月26日被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组织卖淫罪,经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7年9月28日逮捕。

本案由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黄某某、任某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于2017年10月1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17年11月24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7年12月5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18年1月17日第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8年2月7日补查重报。本院于2017年11月8日、2018年1月4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经依法审查查明:

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的**国际酒店长期组织女性在酒店内卖淫及有偿陪侍活动,酒店营业部(推广部)经理被告人黄某某负责考勤管理“妈咪”、“小妹”(陪客女、卖淫女),被告人任某某等轮房经理即“妈咪”负责将“小妹”带到KTV包房内让客人挑选。客人挑到中意的卖淫女则带去客房部开房进行卖淫嫖娼行为。该酒店为了方便管理“小妹”的出勤,特意制作了开台卡,开台卡分60元、90元、110元等金额,酒店规定“小妹”需到前台买开台卡后才可上班,购买开台卡费用酒店提成10元后剩余部分归管理“小妹”的“妈咪”所得,“小妹”和客人进行卖淫嫖娼行为则需再向管理自己的“妈咪”上交120元。

2017年8月25日0时30分许,公安民警对**国际酒店进行突击检查,并当场抓获黄某某、任某某等人和涉嫌卖淫嫖娼的男女王某甲、周某甲、潘某某、王某乙、农某某、周某乙、毛某某等。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台卡;2.书证:人口信息、抓获经过、违法犯罪经历比对报告、住宿登记表、微信截图;3.证人证言:证人方某某等人的证言;4.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黄某某、任某某的供述与辩解;5.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现场勘验笔录、辨认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监控录像。

本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任某某组织他人卖淫,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杨劲松   

2018年3月7日

(来源: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