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网站上发布50张淫秽图片 袁某被判传播淫秽物品罪处拘役6个月,缓刑执行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2023-02-02
案例来源: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XX)沪01XX刑初6XX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袁某,男,1996年生,户籍所在地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静检刑诉〔20XX〕6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袁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于20XX年11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袁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初,被告人袁某在“9XXXN”色情网站论坛上注册了名为“少女XX”的论坛账号。20XX年4月15日至次年5月26日期间,被告人袁某通过该账号发布了6个帖子,其中5个帖子中包含淫秽图片50张。
 
经鉴定,含有淫秽图片的帖子查看数共计为24万余次。20XX年3月,民警接线索举报后在湖南省长沙市抓获被告人袁某,袁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袁某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应当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袁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且认罪认罚。建议判处被告人袁某拘役六个月,可以适用缓刑。
 
被告人袁某在庭审中对起诉指控犯罪的事实、罪名、证据、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袁某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袁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予以没收。
 
【传播淫秽物品罪】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