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被告人苏卫东犯串通投标罪,判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苏卫东(又名苏三),男,1972年2月17日出生于河南省民权县。
民权县人民检察院以民检刑诉(2010)27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苏卫东犯串通投标罪,于2010年12月1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于当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被告人苏卫东到庭参加了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民权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8月11日上午,民权县纪委在民权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拍卖信用社车辆,被告人苏卫东伙同唐光、王忠建(均已判刑)等人,采取威胁、恐吓之手段,强行把其他竞标人的押金票收走,阻止他人竞标,从而以最低价拍得六辆汽车,后又到县委招待所重新高价拍卖,从中牟利。
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同伙唐光、王忠建、魏书勇、吕忠祥的供述、证人白xx、李xx、苏xx、张1xx、王x、张2x、孙xx、左xx、史x、刘x、徐1xx、潘xx、赵xx、吴xx、徐xx、张3xx、徐2xx、张4x、朱xx的证言、刑事判决书、户籍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苏卫东伙同他人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利益,其行为已构成串通投标罪,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被告人苏卫东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苏卫东在此次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系初犯,可酌定从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第一款  、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五十二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苏卫东犯串通投标罪,判处罚金5000元(已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