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梁某某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构成集资诈骗罪,检察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梁某某,男,汉族,文化程度高中,农民。户籍所在地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住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镇**村**村**号,因涉嫌集资诈骗罪,经怀集县公安局决定,于2015年12月9日被怀集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集资诈骗罪,经怀集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5年12月23日被怀集县公安局逮捕。
 
本案由怀集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梁某某涉嫌集资诈骗罪,于2016年2月2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6年2月22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2016年2月22日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4年1月至5月,被告人梁某某先后去到事主黄某某、刘某某、石某某、戴某某等人的木林加工厂,谎称其在广宁县木格镇册田村委会与周某某签订了一块山场承包砍伐桉树木材,有意销售1千多吨桉树,并先后带黄某某、刘某某、石某某、戴某某等人到该山场踏看。经到山场实地踏看于后。被告人梁某某分别与黄某某、刘某某、石某某、戴某某签订《购桉木协议书》或口头协议商定,商定由被告人梁某某向他们交售桉树木材;后被告人梁某某以要先预付购买桉树木材款为由骗取了事主黄某某、刘某某、石某某、戴某某等人购买木材的预付款共50.8万元之后,只向黄某某、刘某某、石某某、戴某某等人交售小量桉树木材,将骗取资金用于赌博;在2014年8月份,被告人梁某某关掉联系电话逃匿。2015年12月9日,被告人梁某某在佛山市南海区官窑被民警抓获。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5.电子数据。
 
本院认为,被告人梁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