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柏某某侵犯著作权案

  •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
  • 2018-07-02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茂南检公诉刑诉〔2018〕34号   

 

被告人柏某某,男, 1984年**月**日生,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人,公民身份号码: 4311261984********,汉族,初中文化,现住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园**栋**单元**号(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镇**村**组)。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于2017年3月22日被刑事拘留,2017年4月6日被逮捕,2017年4月12日取保候审

本案由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柏某某涉嫌侵犯著作权罪,于2017年11月15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审查期间,本院于2017年12月4日退回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7年12月29日重新移送审查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柏某某于2015年开始在互联网运营“****院”网站(域名: www.****.net ),其利用“关关采集器” 软件大量复制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网站(www.****.com) 拥有独家版权的《**名门》、《**游轮》、《**新剑侠》等五百多部文学作品,复制后登载到“****院”网站上供网友免费阅读,柏某某通过在该网站上登载广告获取利益共142556.47元。

2017年3月29日,柏某某家属代为向被害单位赔偿30万元,取得被害单位谅解。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书证、物证、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鉴定意见、电子证据检查工作记录、视听资料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柏某某无视国法,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小说到其经营的网站上供网友阅读,从中获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林静   

2018年1月26日 

(来源: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