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王某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智豪律师接受委托后成功为其取保

一、案情简介
王某,重庆人。
据家属介绍:王某在2012年挂靠在某公司承包工程,后在重庆市某区某镇为村民修建房屋数十栋,房子竣工后,出现质量问题,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并刑拘。
二、律师辩护
接受委托后,智豪律师即前往看守所会见,了解其涉案的具体情况;随后立即前往公安机关,进一步了解本案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
了解案情后,智豪律师事务所在其特有的团队讨论会议上对本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通过团队讨论,智豪律师提出:王某在本案中并不构成犯罪,其并非本罪的犯罪主体,且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与王某的施工行为是否具有因果关系需要证据证明,目前不能证明王某造成了工程的重大事故,故申请为其取保。
于是,智豪律师撰写了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并多次为其取保,以及在审查批捕阶段提出要求不批捕的法律意见,与承办人多次沟通。
三、案件结果
最终,检察院在审查批捕时采纳了智豪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对王某作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王某被释放,重获自由。
四、关联法律法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