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刘某,男。2017年x月初,刘某在外地做生意时被公安机关抓捕,随后即被刑事拘留,关押于某
看守所,涉嫌罪名为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涉案金额高达10亿元。
二、律师辩护:
智豪团队接受委托后,立即驱车一天赶往当地。经过会见刘某,与办案机关沟通,智豪律师提出为刘某申请
取保候审:(1)刘某被朋友拉入该公司工作,实际上并未从事任何公务,其总监职务形同虚设,不应对公司的传销犯罪活动负责;(2)有证据表明,刘某一直以为公司取得了直销执照,并不知道该公司从事犯罪活动;(3)刘某本人也向该公司投入数百万元,实为本案的受害人;(4)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三、案件结果:
最终办案机关采纳了智豪律师的观点,为刘某办理取保候审。
四、相关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