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林某盗窃2000多元现金被刑拘
林某,男,2014年X月,林某因涉嫌
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侦查查明,当天下午,被告人林某在小区车库内开车时,发现旁边另一辆车车窗未关,车内有2000多元现金,林某便打开车门,将这2000多元拿走。车主随后报警,派出所介入后调取了小区监控视频,将林某确定为犯罪嫌疑人,并在被害人和保安的带领下将林某抓获。经讯问,林某如实供述盗窃事实。
接受委托:家属经亲友介绍委托智豪担任林某辩护人
林某被刑事拘留后,家属收到林某的来信,要求委托智豪律师。家属又向亲友多方打听,得知智豪律所专业办理刑事案件,经验丰富,并经过咨询,最终决定委托智豪律师担任林某的辩护人。
团队讨论:智豪团队从程序和实体上提出轻判方案
智豪律师接受委托后本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在查阅案卷材料后,智豪律师按照“每案必议”的原则提交团队讨论,团队会议从程序和实体等多方面给出了从轻判处的辩护方案。
智豪辩护:智豪律师专业辩护帮助林某获缓刑,快速走出看守所
根据团队会议的讨论意见,智豪律师立即开展辩护工作。第一,智豪律师向公诉人提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结构简单,没有其他严重情节,被告人认罪悔罪,建议公诉机关向法院提出适用速裁程序的建议,减少诉讼时间。公诉机关采纳了智豪律师的意见。第二,智豪律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对本案林某的最终量刑提出适用拘役刑。第三,智豪律师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提出林某犯罪较轻,有悔罪表现,无再犯的社会危险性,希望判处林某缓刑。第四,智豪律师陪同家属前往人民法院缴纳罚金。第五,智豪团队协助被告人的亲属搜集被告人的品格证据,即通过走访被告人所在单位和居委会,证明被告人平时一贯表现良好,主观恶性小。第六,智豪团队与被告人亲属一道与被害人沟通,经过反复沟通,被害人最终同意对被告人进行谅解。
辩护结果:林某获缓刑,快速获得自由
法庭采纳智豪团队的辩护观点,判处林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林某及其家属对智豪团队的工作非常满意。
关联法律法规: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
(六)盗窃罪
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或者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