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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刘某、王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被告人刘某某,男,1981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102151981********,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家具厂负责人,出生地重庆市北碚区,户籍所在地重庆市北碚区**镇**村**组**号,现住重庆市北碚区**路**号**栋**。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17年3月10日被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王某某,男,1980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102131980********,汉族,中专文化程度,**家具厂水电安装承包人,出生地重庆市北碚区,住重庆市北碚区**路**号**单元**。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17年3月10日被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某某、王某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17年3月28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于2017年3月29日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已告知被害人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亲属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期间,因案件重大、复杂,于2017年4月28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因案件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院于2017年5月12日决定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于2017年5月24日将本案重新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刘某某经营的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镇**村**湾**号的**家具厂正处于筹备阶段,尚未通过工商部门审核及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筹备过程中,刘某某于2016年8月将该厂的水电安装业务以口头约定的方式发包给被告人王某某负责具体施工,后王某某即组织无电工作业证的张某某、曾某某、孙某某等工人到该厂按照刘某某的要求进行水电安装作业,且作业时未采取佩戴绝缘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2016年9月2日上午,王某某安排张某某到**家具厂按照刘某某的要求进行喷漆房照明灯具安装等水电安装作业。当日14时许,张某某在安装喷漆房照明灯具过程中触电从楼梯坠落致颅脑损伤,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被告人刘某某作为**家具厂负责人,不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对电气作业危险性认识不足,将水电安装业务发包给不具备电气作业资质的人员,未及时制止张某某冒险作业,对现场电气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从而导致事故发生;被告人王某某作为**家具厂水电安装承包人,安排未取得电工特种作业资格、不具备电工作业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张某某从事电气作业,未落实电气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从而导致事故发生。
2017年2月28日,被告人王某某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回龙坝派出所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2017年3月6日,被告人刘某某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回龙坝派出所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案发后,被告人刘某某已与被害人张某某的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已支付张某某的亲属赔偿款共计人民币60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到案经过、死亡证明、事故调查报告、赔偿协议、收条、考勤表等;
2.证人熊某某、曾某某、孙某某的证言;
3.被告人刘某某、王某某的供述和辩解;
4.鉴定意见;
5.勘验笔录。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王某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某某、王某某系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检  察  官:陈  亮   
检察官助理:宦  晓   
2017年5月25日
 


来源: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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