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高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案辩护词

XX区人民法院: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高某妻子的委托,指派智豪律师担任高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的辩护人。经过今天的法庭调查,辩护人现就本案提出如下法律意见,供合议庭在定罪量刑时参酌:
一、定罪部分:对起诉书指控的的基本事实和罪名辩护人没有异议,认为本案高某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明知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犯罪活动而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等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定罪处罚。本案中,高某的工作内容主要是通过在微信、QQ上发布招嫖信息等方式开展招嫖业务,偶尔也会受安排接待来会所的客人,高某的行为为方某等人的组织卖淫行为提供了一定的帮助作用,应认定为协助组织卖淫罪。
、量刑部分:高某的行为不属于协助组织卖淫罪中的“情节严重”情形,对高某应当在基本法定刑的幅度范围内适用刑罚。且高某还有诸多法定、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列举了协助组织卖淫罪“情节严重”的六种情形,高某并不具有其中任何一种情形,所以对其应在基本法定刑,即在“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法定刑档次内适用刑罚。
2.自到案以后,高某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明案情,依法认定为坦白,可以从轻处罚。
3.高某上班时间短(仅一个多月)便案发,获利很少(仅7000元),情节较轻。
4.高某之前无违法犯罪记录,系初犯,案发到现在,其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愿意积极退赃,认罪悔罪态度好。
综上所述:综合本案的证据情况和高某今天的庭审表现,结合高某系坦白,犯罪情节较轻,积极认罪悔罪等诸多法定、酌定从轻从宽量刑情节。特恳请合议庭充分考虑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对被告人高某从轻判处并宣告缓刑!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