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被告人祁某某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 OpenLaw
  • 2018-03-01
公诉机关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祁某某,男,1980年1月15日出生于陕西省富平县,汉族,大学文化程度,住陕西省富平县。
2011年7月19日被抓获,7月21日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被刑事拘留,8月3日被取保候审
2012年2月16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西安市雁塔区看守所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以西雁检刑诉[2012]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祁某某犯虚报注册资本罪,于2012年2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被告人祁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9月,被告人祁某某与王某2(已判决)申请注册成立陕西麦迪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为王某2、祁某某,注册资本200万元,二人在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被告人祁某某冒用张某的身份证明,找他人办理陕西麦迪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注册登记的有关手续,以张某为法定代表人,其中股东王某2、张某已分别出资140万元、60万元,由北京中瑞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陕西分所出具了注册资本200万元的验资报告,并向公司登记主管部门申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8年10月27日陕西麦迪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查,陕西麦迪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用于验资的交通银行西安东开发区支行的银行账户根本不存在。
上述事实,被告人祁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并有经庭审质证、认证的证据: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户籍证明、抓获经过、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北京中瑞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陕西分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股东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查询存款通知书及回执等书证;证人张某、王某1的证言;被告人祁某某及同案犯王某2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祁某某伙同他人在申请公司登记时,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虚报注册资本200万元,取得公司登记,其行为已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属共同犯罪。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
鉴于被告人祁某某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适用缓刑。
为了维护公司的登记管理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第一款  、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祁某某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处罚金二万元(已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审判员张宏军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彭博
打印:相丽华校对:彭博2012年月日送达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