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被告人金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被告人金某某,男,35岁(1981年3月21日出生);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于2015年12月21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1月2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京东检公诉刑诉[2016]46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金某某犯职务侵占罪,于2016年7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李龙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金某某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金某某于2010年4月间,在担任北京×房地产经纪公司营业部媒体村中心店店经理期间,利用负责客户签约、收款的职务便利,侵占其代表公司收取的客户购房意向款共计人民币6万元后逃匿。
被告人金某某于2015年12月21日被大连铁路公安处大连北车站派出所民警抓获。
涉案款项未退缴。
上述事实,被告人金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到案经过、抓获经过、报案材料、营业执照、情况说明、派遣员工劳动合同书、房屋买卖意向协议、收条、民事判决书,证人杨×、李×、范×的证言,被告人金某某的供述及身份证明材料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金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应收款项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利,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金某某的指控成立。
鉴于被告人金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依法从轻处罚。
本院为严肃国法,保护公司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对被告人金某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第一款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六十四条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金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2月21日起至2016年8月20日止)。
二、责令被告人金某某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六万元,发还被害单位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