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范某涉嫌盗窃近30万,改变罪名职务侵占后成功取保

一、案情简介
范某,男,汉族, 2018年*月9日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被刑事拘留。
2018年*月10日,当事人家属前来我所咨询、办理委托。据家属介绍,案发于2018年*月8日晚上,范某邀约同事李某、王某等人共谋将车间生产的产品偷出后贩卖谋利。当晚,三人一共从车间内拉出500多个产品,货值仅30万元。*月9日,三人在厂里上班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二、律师辩护
*月10日,范某家属被告知范某涉嫌盗窃罪被抓,且涉案金额近30万元。范某家属立即到智豪所咨询,并委托智豪律师担任范某的辩护人。智豪律师*月10日接受委托后即前往看守所会见范某。
根据会见了解的情况,智豪律师第一判断是:本案应当属于职务侵占罪而非盗窃罪,并且按照职务侵占罪的量刑会明显轻于盗窃罪。
侦查阶段,智豪律师分别与承办公安民警和审查逮捕的检察官沟通有关罪名的辩护意见。智豪律师提出:范某作为公司生产线的线长,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而不构成盗窃罪。范某到案后带领公安人员到车库查获所有显示屏,挽回了被害人的损失,降低社会危害性。范某没有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然,人身危险性较小,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不会导致产生社会危险。希望检察院对范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三、案件结果
检察院采信智豪律师观点,决定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四、关联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