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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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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李某涉嫌犯走私武器、弹药罪,智豪律师为其成功取保

一、案情简介:
李某因涉嫌在网上购买枪支部件,向其邮寄的装有枪支的包裹被海关查货,李某在其亲属的陪同下至侦查机关自首。因涉嫌犯走私武器、弹药罪于2016年9月被刑事拘留。
二、律师辩护:
在李某被侦查机关立案调查期间,其亲属慕名来到智豪律师事务所,并委托智豪律师担任李某辩护人。主办律师在接受委托次日即前往看守所会见了李某,向其了解案件情况并将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所具备的权利向李某进行告知与讲解,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在接下来的时间,为进一步了解案情,不遗漏任何有利于当事人的细节和证据,主办律师数次会见当事人,不仅详细向其询问案情,并积极抚慰当事人,努力为其减轻心理压力和负担。
结合全体智豪律师的智慧,主办律师及时向侦查机关递交了取保候审的申请书,主要陈述以下几点意见:第一、李某在归案前一向表现良好,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纪录,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其不会,也不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第二、根据智豪律师在会见李某时,李某所讲述的侦查机关向其出示的证据而言,该证据不能指向李某即走私弹药的收货人,即本案指控李某系走私案犯罪嫌疑人的证据不足;第三、李某的家属自愿作为李某的保证人,符合保证人的条件,愿意交保证金,能够保证李某在取保候审期间随传随到,不毁灭、伪造证据,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打击报复被害人、举报人。
在递交书面取保候审申请的同时,智豪律师亦前往办案单位,面对面的对负责审查批捕的承办检察官交换了意见,并最终用专业的法律意见说服了承办人。
三、案件结果:
智豪律师有理有据、情真意切的取保候审申请书说服了侦查机关,侦查机关依法对李某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在李某被依法释放后,李某携其家属特意来到智豪律师的办公室,向承办律师的敬业精神和专业能力表示了赞赏和感谢。出于对当事人的保护和负责,智豪律师还向李某详细地介绍了取保候审期间可能存在的刑事风险,并依法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尽的义务。智豪律师事务所再一次成功彰显了“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的办案信条!
四、关联法律法规: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第一款、第二款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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