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王某某,男,汉族,高中文化。2015年2月因涉嫌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被某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现案件处于侦查阶段。
王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一案,智豪律师接受委托后,于当日立即前往
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王某某,了解案件情况。
会见中,智豪律师了解到:王某某先后至xx有限公司、xxxx有限公司,为他人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十三份,致使国家税款流失八万余元。
二、律师辩护
为了详细了解案件细节,争取为当事人申请
取保候审,智豪律师多次会见嫌疑人王某某,随后承办律师将本案提交全所律师集体讨论,智豪律师为争取为王某某申请取保候审提供了大量的意见和建议。
后智豪律师向承办机关多次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与承办机关沟通王某某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意见得到了承办机关的采纳。
三、案件结果
智豪律师的意见得到了承办机关的采纳,随后智豪律师会见当事人,并告知其即将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相关情况。
四、关联法律法规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