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顾某,男,33岁,重庆人,因涉嫌
强奸罪,被重庆市公安局某区分局刑事拘留。
二、智豪辩护:
智豪律师接受顾某家属委托,担任顾某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律师立即前往
看守所会见了嫌疑人,通过与顾某的沟通,智豪律师更进一步了解了案件的具体情况,就相关问题向其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意见。
智豪律师认真分析每个细节,从中寻找突破口,并经过全体讨论最终确定辩护方案,认为现有证据顾某尚未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认定顾某构成强奸犯罪的证据不足。同时在征得办案单位同意的情况下,积极寻求被害人谅解。
律师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及专业水平得到被告人及其亲属极力赞赏。
三、案件结果:
本案在检察院审查批捕过程中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为故某变更强制措施。
四、关联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