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刘某某,男,1973年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某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刘某某参与了一个投资项目,自己投入了部分资金,并雇佣农民实施项目,后因项目经营不善,导致大量农民工的工资不能支付,后农民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二、律师辩护:
刘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智豪律师接受委托后,智豪律师于次日会见了当事人刘某某,了解案件情况。
为了详细了解案件细节,争取为当事人申请
取保候审,智豪律师多次会见嫌疑人刘某某,周五例会上承办律师将本案提交全所律师集体讨论,智豪律师为争取为刘某某申请取保候审提供了大量的意见和建议。
后智豪律师向承办机关多次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与承办机关沟通刘某某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意见得到了承办机关的采纳。
智豪律师会见当事人,并告知其即将办理申请取保的相关情况。
三、案件结果:
后侦查机关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刘某某于当日被释放,刘某某及其家人对律师的工作表达了高度的认可。
四、关联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