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华某某,女,1994年出生,汉族,大学文化。2016年12月因涉嫌
故意伤害罪被某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后被
取保候审。
二、律师辩护:
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智豪律师于2016年12月30日接受委托,接受委托后,智豪律师当日与华某某进行谈话,了解案件情况。
会谈中,智豪律师了解到:华某某与被害人黄某尚未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索要的高额赔偿金,已远远超出华某某的负担能力。另外,被害人向侦查机关施压,意图通过未取得被害人谅解为名再次羁押华某某。
为了详细了解案件细节,保证当事人不会被再次羁押,智豪律师多次与承办民警交换意见,多次将本案提交全所律师集体讨论,智豪律师为保证华某某的人身自由提供了大量的意见和建议。
三、案件结果
智豪律师专业化辩护得到办案人员的首肯,在未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下,华某某没有被再次羁押。
四、关联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