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姜某,女,1976年出生,汉族。2016年3月因涉嫌
非法拘禁罪被某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现案件处于侦查阶段。
2013年,姜某经他人介绍认识王某,王某向姜某先后借款8万余元,后经姜某多次催要,王某拒不还款。姜某联系陈某等人将王某拘禁在宾馆内要求其还钱,后被公安机关在宾馆捉获
二、律师辩护
在接受委托后,为详细了解案件细节,争取为当事人申请
取保候审,维护其自由的权利,智豪律师多次会见当事人,重点了解基本案情以及收集姜某债务的证据。
随后,在智豪律师事务所特有的智豪刑事案件讨论会上,承办律师将本案提交全所律师集体讨论,智豪律师为争取为姜某申请取保候审提供了大量的意见和建议。
经过讨论后,结合本案案情智豪律师迅速为姜某拟定了申请取保候审的法律意见,智豪律师提出:1. 本案系民间借款纠纷引发,被害人对本案发生有重大过错;2. 姜某本人无打人行为,也未要求陈某等人对王某进行打骂; 3.姜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其本人也表示认罪、悔罪,人身危险性较小,对其取保候审不具有社会危害性;5.姜某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没有再犯危险性。
三、案件结果
最终,侦查机关采纳了智豪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法律意见,对姜某作出了予以取保候审的决定。姜某被取保候审后,从看守所走出的那天就与家人一起来到了智豪律师事务所,向承办律师表示感谢,并赞叹智豪律师的尽心尽责不愧于其“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的辩护信条!
四、关联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