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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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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何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经智豪律师辩护获取保

一、案情简介
何某某,男,福建省人,1960年出生,因涉嫌职务侵占罪于2011年3月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被依法逮捕。
起诉书指控他人伙同何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律师辩护
2011年7月,被告人家属因齐某某被采取强制措施,对情况不乐观,遂慕名至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咨询,智豪律师向家属了解相关案情,从案件事实为其讲解法律规定以及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同日,经何某某家属委托,智豪律师作为何某某辩护人为其代理刑事辩护事宜。
智豪律师接受委托后,于当日会见了何某某,向其详细了解案件情况。据何某某的供述,其在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时间段内,有部分不在场的证据,故部分涉案的侵占金额不是他所为,其也未分得相关利益,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 
案件结果
最终,承办机关采纳了智豪律师的意见,决定对当事人取保候审,并于当日将何某某释放。
关联法律法规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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