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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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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江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经智豪律师辩护成功取保

一、案情简介
江某某,男,1938年出生,汉族,中专文化。2011年9月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某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现案件处于侦查阶段。
江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智豪律师于2011年9月26日接受委托,接受委托后,智豪律师及时会见了当事人江某某,了解案件情况。
会见中,智豪律师了解到:江某某为他人居间介绍利用POS机非法套现从中获利,其行为已涉嫌触犯非法经营罪,但基于他人套现金额已及时归还银行,并未给银行造成损失,且江某愿意上缴违法所得。
二、律师辩护
详细了解案件细节之后,智豪律师认为江某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承办律师将本案提交全所律师集体讨论,智豪律师为争取为江某某申请取保候审提供了大量的意见和建议。
后智豪律师向承办机关多次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与承办机关沟通江某某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意见得到了承办机关的采纳。
三、案件结果
10月25日侦查机关作出取保候审决定,江某于当日被释放。
 关联法律法规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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