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被告人李某某涉嫌滥用职权罪被建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被告人李某某,男,汉族,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建平县农村经济局能源办公室**,出生地辽宁省建平县,户籍所在地及现住址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街道**小区**号楼**单元**室,因涉嫌滥用职权罪,于2017年4月24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本案由本院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李某某涉嫌滥用职权罪,于2017年5月11日移送审查起诉,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其间,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反渎职侵权局补充侦查一次(自2017年6月26日至7月25日);因案情复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自2017年6月11日至6月26)。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李某某系建平县农村经济局能源办公室**。2004 年至2008 年其任该办公室**期间,负责建平县18 个乡镇 “一池三改”国债项目建设的技术指导和验收工作,此间其在县能源办公室主任段某某(另案处理)的授意下参与制作虚假的“一池三改”国债项目资金补贴明细表,并在验收人栏中签字,协助段某某套取国债专项资金违规使用。经鉴定,2004年至2008年经李某某签字验收共套取“一池三改”国债项目资金人民币2,273,142.69元,后以上款项被违规所用。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户籍证明、职务证明、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建平县农村经济局能源办公室“一池三改”专项账和经费账等;2.证人段某某、董某某等人的证言;3.被告人李某某的供述与辩解;4.鉴定意见:朝阳市人民检察院朝检技鉴[2017]1号检验报告; 5.光盘一张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套取国家专项资金,造成国家经济损失人民币220余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建平县人民法院
检察员:步玉晗 姜万涛   
2017年8月18日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