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冯某,男,中年人。自2013年以来,冯某多次向镇政府、县环保局反映本村水潭被污染的情况,要求政府部门解决。但该污染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2016年8月,冯某与本村其它8名村民一起来到县城,准备向县政府送“不作为锦旗”,以此督促政府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在前往县政府的路上,冯某及村民被公安机关抓捕,冯某因涉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被刑事拘留。该事件迅速成为网上热点新闻,各大主流媒体都有报道。
冯某的家属得到冯某被刑拘后,经朋友介绍,来到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咨询,并经慎重考虑,委托智豪团队担任辩护律师。
智豪团队在案发地扎实开展辩护工作
由于本案社会环境与舆论背景复杂,智豪律所立即展开团队讨论,并制定了下一步辩护策略。随后智豪团队立即前往当地开展工作。
首先,智豪团队再次向家属全面了解本案的背景情况,并完成部分取证工作。经了解,本案确系起源于冯某不断反映水污染问题,智豪团队调取了与水污染问题有关的《情况反映》、《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还来到水污染现场查看真实情况。
其次,智豪团队立即预约
看守所,要求会见冯某。会见过程中,智豪团队详细了解了案发经过和公安机关的讯问情况。冯某不仅在案发前就已经与当地公安机关汇报了此事,而且在前往县政府过程中,并无敲锣打鼓、高喊口号、引人关注的情况,全程没有引起社会秩序混乱。最后公安机关实施了抓捕。
再次,当智豪团队得知本案进入审查批捕阶段后,立即来到检察院,提交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智豪团队提出,第一,冯某的行为不符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的情况。第二,冯某行为没有达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程度。因此冯某不构成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第三,冯某主观上是为了反映环境污染情况,客观上没有对逮捕的社会危险性条件,因此不需要对冯某采取逮捕措施。第四,冯某此前两次送锦旗都没有被当成集会游行示威,对本次同样的行为,也不能被当成集会游行示威。
最后,智豪团队来到公安机关,为冯某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检察机关采纳智豪团队的辩护观点,当天下午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智豪团队陪同冯某走出看守所,经过12天的羁押后,再次与家人团聚在一起。
智豪团队继续维护冯某权益 终推公安机关撤案
冯某虽然被释放,但公安机关并未立即撤案,反而继续将冯某当成犯罪嫌疑人。随后智豪团队向公安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并提出:第一,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冯某的行为属于集会游行示威。在与公安机关后续沟通中,无论是本案的侦查机关,还是相关政府部门,都未认定冯某的行为属于集会游行示威。冯某本身是向政府部门反映环境污染问题,没有达到在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程度,因此不属于集会游行示威。第二,本案没有犯罪事实,不符合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的构成要件。最后,智豪团队要求公安机关撤案。
经过智豪团队与冯某的强烈要求,公安机关最终作出撤案决定。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