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李某涉嫌强奸罪二审案

  •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 2022-05-12
  • 强奸罪
【基本案情】
李某三次对三位女性下药发生性关系。一审法院对于三起下药均认定为强奸中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李某不服提起上诉,坚定自己无罪。
【讨论重点】
1、服用迷药,头晕、意识模糊,是否属于造成人体损害?
2、二审辩护思路。
【初步讨论结果】
3、针对一审事实进行全案的基本介绍,理清本案的基本事实;
4、对于两次有罪供述,无法进行非法证据排除的情况下,做有罪罪轻的辩护更有利。那么,二审如何在一审量刑基础上进行减轻,第一,人体损害层面;第二,吃了药对于人体产生的影响,用量多少,药效问题方面进行判断;第三,争取被害人谅解。
【关联法律规定】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