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石某涉嫌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案辩护词3

(二)运输中灭失
1. 对于运输过程中有灭失的情况,石某和运输方商定保货费就是针对少件、途中灭失货物情况的处理方法。
2. 石某与运输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孙某、黄某的记帐本均能反映出存在掉货的情况。
    (三)虽订货,但系石某一方帮卖代卖
郑某在接受讯问时称有些时候别的公司或者人定的柜到越南后,由于“压柜”费很高,货主可能就不要了,此时郑某就会联系石某。上述证据能够证明存在石某帮别人帮卖、代卖的情况,此部分应该从石某的涉案走私数量中扣除。故运输方制作的发货单据也不能证实石某走私的真实数量。
(四)孙某及黄某的笔记本中记录的收货清点数量有部分没有记载重量,无法核实总重量。
孙某在接受讯问时称,冻品的规格有些是20公斤,也有25公斤、15公斤、甚至几公斤的,因此无法确认具体的收货重量。故孙某、黄某的账本不能证实石某走私的真实数量。
(五)冷库库管收货时的实际清点数量有些只记载件数,无重量,且入库货品无法区分是否为走私入境的冻品,不能排除部分系正关货的合理怀疑。
综上,辩护人认为,上述书证的内容能够证实运输方在实行走私行为时,存在少发货、缺重量或在运输途中货物被缴、灭失的情况,而石某一方的笔记本中有些没有记载重量,冷库的入库单无法区分正关货与走私货,因此综上以上证据不能排除石某没有收到部分货品的合理怀疑,即控方指控的石某的涉案数量存疑。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