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元某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结婚,检察院对其以重婚罪提起公诉

 被告人元某某,女,198*年**月**日出生,广东省某某区人,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某某区**镇**村**组**号,现住广东省某某区**小区**栋**房。因涉嫌重婚罪于2016年8月1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6日被取保候审
 
本案由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元某某涉嫌重婚罪,于2016年9月8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元某某与受害人张某于2006年在珠海市打工期间认识并同居,2007年2月12日婚前生育一名男孩。2009年2月18日两人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同年11月,元某某离开陕西省安康市独自回到广东茂名市打工,后认识陈某某,两人于 2011年5月18日在某某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并生育了两名子女,两人共同生活至今。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书证、物证、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元某某在未解除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