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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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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张某涉嫌组织卖淫罪 智豪辩护一周内成功取保无罪释放

案情简介:张某涉嫌组织卖淫罪被刑拘
张某,中年男子,无犯罪前科。2012年1月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重庆市某区公安机关抓获,后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查明,在一次对张某所在娱乐场所的突击检查中,现场抓获多名卖淫女和嫖客,并将涉嫌组织卖淫罪的老板、收银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等人传唤到案。包括张某在内的多名行为人涉嫌组织卖淫罪。
接受委托:家属慕名委托智豪律师
家属得知张某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刑事拘留后,多方打听,经多名亲友介绍慕名来到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咨询。在咨询过程中,智豪律师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亲办案例,为家属作出专业分析。经慎重考虑,家属最终决定委托智豪律师担任辩护人。
团队讨论:智豪团队提出无罪辩护思路
承办律师掌握基本案情后,将本案提交律所团队会议讨论。近年来,随着国家大力整顿治安与娱乐环境,组织卖淫类犯罪案件高发。对于本案,智豪团队纷纷提出相关意见,最终形成无罪辩护方案。
智豪辩护:侦查阶段成功取保,张某无罪释放
智豪团队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来到看守所会见张某,听取张某的陈述,并多次前往侦查机关沟通案情。根据团队讨论的无罪辩护方案,智豪律师侦查机关提交了详细的法律意见书,并要求对张某取保候审
1.从张某的作用和行为出发,分析他只是雇用的前台人员,不存在组织卖淫的行为。
2.张某工作时间短,从岗位要求与工作内容分析,平时与卖淫女并不接触,工作内容也与卖淫行为并无直接关联,没有证据证明张某知道从事协助组织卖淫。
3.张某收入非常低,作用轻微,本案的重点应在那些老板、管理层,而不是张某这样的底层员工。
4.智豪团队提交了张某的家庭情况证据,证明张某作为生活不能自理之人的唯一抚养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为强化法律意见,智豪律师在一周内三次前往公安机关交流观点、提交证据,并多次与承办民警电话沟通,要求对张某取保候审。
辩护结果:
侦查机关接受智豪团队的法律意见,为张某办理取保候审。随着张某被取保候审满一年,按照法律规定,张某已无罪。
相关法律法规与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第1054号指导案例“张桂方、冯晓明组织卖淫案”认为组织卖淫罪“情节严重”应分析是否下列情形之一:
1.从组织卖淫的人数看,组织卖淫罪入罪标准为3人,“情节严重”以基本犯起点人数的5倍即15人作为最低限度较为适宜。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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