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粒桃,男,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 获法学学士学位 同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法律职业资格A证。2011年毕业于重庆大学 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8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 获法学学士学位 同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法律职业资格A证
2011年毕业于重庆大学 获法律硕士学位
2021年任重庆市律师协会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唐粒桃律师具有多年办案部门实务经历,也曾在厦门大学、复旦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等机构培训、进修,善于办理大型复杂疑难刑事案件,所办理案件取得了较好结果,获得了当事人好评。其所撰写的《五个证据问题,可能导致醉驾案件无罪》实务文章被广泛转载。
曾办理案件:
1.张某某合同诈骗、诈骗、
非法经营、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人多罪名复杂案件);
2.重庆某房地产公司、彭某某等5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3000余万元);
3.王某某等8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打黑申诉再审案件);
4.陈某某故意杀人案二审(孕妇弃婴案,二审成功减轻处罚);
5.李某某投放危险物质案(幼儿园投毒案,重大社会影响);
6.陈某某等5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老油火锅入罪案);
7.某区建委主任李某某受贿案(涉案金额2000万元);
8.某区政法委书记田某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涉黑申诉再审案件);
9.许某某诈骗案二审、重审一审(一审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二审发回重审后改判五年有期徒刑);
10.王某某
重大责任事故罪案(重大社会影响案件);
11.陈某危险驾驶案(酒精消毒液问题导致不起诉案件);
12.王某某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案(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
13.陈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案(指控毒品数量70公斤,成功申请法院排除非法证据,判决仅认定5000克);
14.周某某诈骗案(通过认罪认罚程序,成功判缓);
15.李某某诈骗案二审(一审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二审成功改变罪名判处缓刑);
16.陈某某涉嫌挪用资金案(检察院撤回起诉后不起诉,被重庆市律师协会评为年度十大刑事辩护
经典案例);
17.李某某滥伐林木案二审案(通过证据辩护,成功撤销原判);
18.胡某某
交通肇事案(检察院量刑建议有期徒刑七年,法院判处缓刑);
19.李某某被诈骗30万元案(刑事控告成功立案);
20.重庆某公司资金被挪用案(刑事控告成功立案);
21.王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通过认罪认罚,成功判缓)。
22.陈某某等17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重大复杂涉黑案件)。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