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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智勇律师刑辩实务:亲属涉案后协助转移财产的罪名认定

 

张智勇律师:协助涉案亲属转移资产,别混淆从犯与洗钱罪

接触职务类案件久了,张智勇律师见过太多家属“好心办坏事”。

家里亲人被调查、被留置,心里一慌,第一反应就是保住家里资产,悄悄帮忙转钱、过户房产、挪走不明来源的资金。本来自己和受贿事实一点关系都没有,最后反倒因为帮忙处置资产,被一并追责。

绝大多数家属都搞不懂一个关键区别:同样是帮忙藏钱、挪资产,有的人被认定为受贿共犯,有的人定的是洗钱罪,还有一部分人最后不用承担刑责。

很多人想当然觉得,收钱的不是我,我只是事后帮忙打理,肯定没事。但真实的司法裁判,远比大众认知细致。今天张智勇律师就结合实务判例,讲透这两个罪名的边界,也帮大家避开最容易踩的连带风险。

一、最核心的分界:你是“事前参与”,还是“事后介入”?

很多案件的定性差异,就卡在时间节点和主观认知上。

如果在亲属利用职权谋利、收受好处的事前或事中,你们就有过沟通、默契配合,比如提前商量好收钱不走本人账户、由家属代为持有、统一打理,这种情况就不是简单的事后藏钱。

司法上会直接认定双方存在犯意联络。哪怕家属没有亲自对接行贿人、没有亲手收钱,只要参与了财物接收、存放、规划,最终一般会被认定为受贿罪共同犯罪(从犯),和上游受贿行为捆绑评价。

但如果是完全事后介入——亲属独自收受好处、全程隐瞒,直到察觉到被核查、风声收紧,才告知家属钱款来路有问题,让家属帮忙拆分、转移、隐匿资产。这种情况因为缺乏事前通谋,不会再认定为受贿共犯,大多会朝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洗钱的方向审查。

二、实务两种追责路径:洗钱 vs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这里要纠正一个很多人都有的误区:不是所有事后藏钱、转钱的行为,都一律构成洗钱罪。

受贿属于法定的洗钱上游犯罪没错,但具体怎么定罪,要看家属的操作方式。

如果只是单纯把现金藏在家里、锁进保险柜,只是单纯存放、原地隐匿,没有改变资金形态、没有刻意洗白流向,实务中更多会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评价。

可一旦做了更进一步的操作,性质就变了。比如拆分多笔资金跨账户流转、借用他人银行卡过渡、通过虚假交易买房买资产、股权代持、异地转移财产。

这类行为已经不只是单纯藏赃,而是通过改造财产形态、抹除资金轨迹,掩盖赃款的真实来源和性质。在上游属于受贿赃款的前提下,这类洗白操作,司法上通常优先认定洗钱罪

三、三种典型场景,帮你直观对应司法定性

1、事前就商量、分工配合 → 受贿从犯

这类情形在夫妻、亲子之间非常高发。领导明确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谋利,同时和家属提前约定,所有好处费统一打入家属账户、由家属代为保管和处置。

哪怕家属全程没有接触行贿人,只是按照约定接收、打理资金,因为从一开始就参与了整套利益输送的规划,存在明确的事前合意,法院一般直接认定构成受贿共犯。

实务审理中,法官会结合聊天记录、转账规律、资产购置时间、双方交往细节综合判断,不会仅凭口供定案。

2、事后知情,刻意洗白资金轨迹 → 洗钱罪

还有一种更常见的情况:亲属多年独自收受贿赂,一直瞒着家人。直到监察核查启动,害怕资金被查、资产被冻,才坦白钱款不干净,让家属帮忙快速转移、置换资产。

收钱、谋利的全过程,家属完全没有参与,只是案发前后帮忙“收拾残局”。这种事后介入的洗白行为,符合洗钱罪的构成要件,司法实践中大多单独以洗钱罪追责,和上游受贿分开评价。

3、真正不知情,正常理财生活 → 一般不追责

当然也有无罪的情形。家属自始至终被完全隐瞒,亲属谎称钱款是生意利润、劳务收入、亲友借款,家属只是按照正常家庭理财习惯存钱、买房、打理资产,主观上完全没有认知和恶意。

这种情况下,因为缺少犯罪故意,通常不会追究刑责,只需要配合办案机关追缴涉案赃款赃物即可。

不过也要提醒一句:实务不会仅凭一句“我不知道”就直接免责。如果资金流水异常得离谱,比如短期内频繁大额入账、长期大额现金存放、频繁跨账户倒账,明显违背普通家庭的收支规律,法院可以结合客观情形推定当事人“应当知情”,依旧存在被追责的风险。

四、家属最容易踩的几个隐形坑

很多家属被追责,都栽在细节上。

首先,不要误以为亲属之间帮忙藏钱是小事。现在职务犯罪、洗钱双查并行,对亲属协助隐匿资产的审查越来越严,不会因为亲情关系就简单放过。

其次,日常小额用于生活开支的花销,一般不会刑事评价。但一旦涉及大额资产置换、资金拆分、第三方代持,就很容易被认定为刻意洗白赃款。

另外还要区分违纪和犯罪。很多家庭资产里,混杂着合法收入、违规违纪收益、真正的受贿赃款。法院审理时会逐项甄别拆分,单纯违纪违规的收益处置,一般不入刑,不会和刑事赃款混为一谈。

五、已经被调查后的稳妥处理方式

一旦家里亲属被留置、立案调查,第一件事就是立刻停止所有资金划转、资产过户、代持变更操作。

继续盲目操作,不仅帮不到当事人,还会让自己深陷风险。原本只是配合调查的事情,最后变成新增刑事涉案。

这个阶段更稳妥的做法,是静下心梳理全部资产脉络:整理购房合同、转账流水、理财记录、历年合法收入证明,把合法财产、违纪收益、涉案赃款的边界逐一分清。

顺带提一句:近亲属出于亲情协助处置资产,案发后主动、全额退缴赃款,属于实务中重要的酌定从宽情节。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有机会争取从轻处理,甚至不起诉,但这并非绝对,最终需要结合金额、手段、主观恶性综合判定。

简单总结一下:事前商量分工、配合收钱管钱,大概率是受贿从犯;事后知情、刻意洗白资金轨迹,容易构成洗钱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真正不知情、正常家庭理财,一般无需担责。

很多家属的连带风险,都是慌乱之下的盲目操作造成的。看似是保住家产的举动,实则踩中了刑法红线。

面对调查,稳住心态、停止异动、如实配合、分清边界,才是最稳妥的选择。

 

【作者简介】

张智勇,全国优秀律师,智豪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首席合伙人,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重庆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分管刑事辩护)。 深耕刑事法律实务29年,张智勇长期聚焦行贿类、职务犯罪、诈骗、经济犯罪及监察留置程序的理论与实战研究。早在2009年,他便带领其领衔创办的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剥离民商事业务,率先完成‘全员、全业务’的刑事专业化转型,将其打造为业内公认的西南地区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事务所。

执业以来,张智勇亲自参与办理各类重大疑难职务及诈骗、经济类刑案500余件,带领团队办理刑案超5000件,多起案件获评“年度十大刑事辩护经典案例”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全文收录。在实战之外,他坚持“法理与实务双向赋能”,受聘担任西南政法大学量刑研究中心研究员及多所高校法律硕士兼职导师,并在律所内部十余年坚持“集体讨论全部刑案”制度。其结合二十余年一线实战经验撰写的《职务犯罪组合拳辩护的实践与运用》、《75项留置核心法律问题全解读》等实务成果,为重大刑事案件精细化辩护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此外,张智勇律师常年坚持新媒体普法,全网关注者已突破600万。面对这份海量的社会关注,他始终将其视为一种沉甸甸的社会责任与执业鞭策。通过持续输出专业的实务经验,他致力于打破复杂刑事案件中的信息壁垒,帮助更多陷入困境的家庭建立理性的法律认知,传递法律的温度与力量。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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