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最近收到一个关于家人被纪委监委留置并要求退款的咨询:“我的家人被纪委监委留置了,他通过信件传达了退款的需求,但家里的钱不够,这种情况下我们该如何是好?”
首先,分享一个真实案例。前阵子,我接触到了贵州省一位副厅级官员的案件,该官员因涉嫌借贷型受贿而找到我。在交流中,他提及了这是一个二审案件,同样涉及到了退赃和退款的问题。他透露,一审时法官曾对律师提出质疑:“既然你们坚持无罪辩护,为何当事人在留置期间多次主动要求退款?”这虽是个案,却引发深思。
结合我办理过大量职务案件的经验来说,面对家庭经济压力,首先要做的是冷静分析,量力而行,务必详细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切勿盲目地为了退款去“砸锅卖铁”或四处借贷而牺牲生活基本保障,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更应谨慎考虑,避免过度负担。
我建议,待到审查起诉阶段,通过与律师充分沟通、查阅卷宗等方式,去核实案件事实、定性、罪名有无争议点以及是否存在辩护空间等,在这一阶段,律师对案件进行更为准确的判断后,再决定是否退款可能会更加稳妥。退款虽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当事人的悔过态度,但如果通过努力能够打掉部分金额或相关事实,此前的退款行为可能成为后续辩护中的阻力因素。
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合适的应对策略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护您和家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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