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张某,男,汉族。2019年x月21日因涉嫌
赌博罪被刑事拘留。
2019年x月22日,当事人家属前来我所咨询、办理委托。智豪律师接受委托后于当日下午立即前往重庆市某区
看守所会见张某,据张某介绍,2019年y月,张某受李某聘请到重庆某出租屋,为李某工作,工作内容为帮助李某看管一交易平台,工作一月后,工资一万多元,后在上班地点被公安机关抓获。
二、律师辩护
根据会见了解的情况,智豪律师第一判断:张某是赌博平台的下线李某聘请的员工,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从犯。随后,智豪律师提出:张某作为李某聘请的员工,接受李某的安排、指示,为李某工作,李某负责联系赌博网站,资金转入,张某仅负责看管平台,不负责交易,应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从犯。张某没有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人身危险性较小,对其采取
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不会产生社会危险。希望侦查机关对张某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三、案件结果
侦查机关采信智豪律师观点,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四、关联法律法规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