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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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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彭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智豪律师帮助成功改变强制措施办理监视居住

一、案情简介:
彭某,男,35岁,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重庆市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二、律师辩护:
彭某亲属通过多方渠道了解,得知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专攻刑事辩护领域,专程前来咨询。所里安排了资深律师接洽,就有关问题进行了专业且准确的回答。彭某亲属毅然选择了智豪团队。
律师多次会见嫌疑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并对案情进行仔细分析。律师与承办人员交流意见,提出彭某不是涉案公司法人,仅负责公司对外业务,对于财务及成本由法人及财务负责人处理,对于公司是否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观不明确,且该案即便涉嫌犯罪也应为单位犯罪等辩护意见。
三、案件结果:
公安机关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很快为彭某变更强制措施。
智豪律师与彭某及其家属在智豪所办公室见面沟通。智豪律师告知彭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相应规定,保持通讯畅通,办案单位传讯时及时到案,配合案件调查。

四、相关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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