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刘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智豪律师辩护成功监视居住

一、案情简介:
刘某某,男,大学文化,2017年1月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某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2016年年初,刘某某通过诉讼方式实现自己的债权,但债务人杳无音讯,法院让刘某某自己去找到债务人,刘某某便通过网络去购买债务人的个人信息等,后为降低成本,刘某某自己也从事个人信息的买卖活动,直至案发。
二、律师辩护:
刘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刑拘后,家属特别着急,辗转得知智豪律师事务所是专做刑事辩护的律所,不远千里跨省委托智豪律师,智豪律师接受委托后,于次日会见了当事人刘某某,了解了案件情况。
为了详细了解案件细节,争取为当事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智豪律师多次会见嫌疑人刘某某,并将本案提交全所律师集体讨论,智豪律师为此提供了大量的意见和建议。后智豪律师向承办机关多次提交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与承办机关沟通刘某某不符合批准逮捕的条件。
三、案件结果:
最后,检察机关采纳了智豪律师的意见,对刘某某不予批准逮捕,随后公安机关对刘某某办理了监视居住手续,并于当日释放。
四、关联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