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马某某,女,因涉嫌
诈骗罪被羁押于重庆市某区
看守所。马某某在某淘宝代理公司任职,该代理公司为淘宝店主提供店铺装修等服务,后因部分店主认为该公司并未依约履行代理服务,而一起向公安机关举报,最终该公司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马某某亦被作为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
二、
律师辩护
马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无论是其公司还是其家人以及马某某本人都陷入了极度不安之中,马某某认为自己虽然是公司经理,要对部门负责,但其就业时间短,且就此摊上刑事责任的话就完全不合适,其实质上也只是一名打工者。为了寻求专业辩护,马某某家人通过朋友介绍,得知智豪律所是专业刑事辩护律所,便前往智豪律所咨询了解。
一进入智豪律所,马某某家人即被智豪律所满墙的荣誉所吸引,一个个真实的案例,一桩桩险中求生的
经典案例均使得马某某家人觉得来对了地方。
在智豪律师接待后,马某某家人把自己了解的情况全盘托出。该案属于新型案件,对此智豪律师介绍了智豪律所的团队辩护,让马某某家人知道不是一个人在为她战斗,接近2个多小时的咨询,马某某家人把案情一一细致的进行了介绍,智豪律师亦抽丝剥茧一般逐层提炼,最终,马某某家人对智豪律师的专业能力予以认可,并当场签约。
按照既定步骤,智豪律师将案件提交智豪刑辩团队讨论,讨论开始,刑辩团队就案件涉及的定性等进行了专业分析,之后就案件中存在的量刑情节作了详尽讨论,尤其是该案是否会批捕作了精准分析。最终团队形成了完善的辩护策略。
经过智豪律师和马某某的不懈努力,最终检察院认可了智豪律师的不批捕意见,公安机关亦对马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
取保候审。
三、案件结果
取保候审。
四、关联法律法规
《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