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
2011年3月,被告人陈某因涉嫌
诈骗罪(涉案金额38万)被重庆市xx区公安分局捉获,经查,陈某系xx省公安机关的上网追逃人员。xx省公安机关得知陈某被捉获的消息,已派人启程到重庆欲押解陈某回xx省。
案件办理:
2011年3月,陈某的家属慕名来到智豪律师事务所咨询,智豪团队在了解案情后,经过认真分析,同意接受陈某家属的委托,由团队资深律师作为王某的辩护律师介入该案。
接受委托后,律师与相关的办案机关取得了联系,了解到陈某涉及的案件为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案件,案情重大复杂,但陈某并非该诈骗集团的主要成员,涉案不深的情况。智豪团队结合各方面的信息,认为陈某具有
取保候审的机会。在xx省公安人员到达重庆后,及时、有效的与办案人员进行了沟通。xx省公安人员充分听取了辩护律师的意见,最终在重庆决定对陈某改变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
智豪刑事律师团队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