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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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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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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魏某涉嫌诈骗90万元,智豪律师介入成功取保, 撤销案件

一、案情简介:
2014年,魏某大学毕业后,应聘到涉案的公司,其工作性质属于业务员,主要从事打电话、拉客户,要求客户来公司投资,然后其工作任务就完成,其余的事情由下一个部门完成。后整个公司涉嫌诈骗罪,魏某作为工作人员也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二、接受委托:
5月13日,魏某家属从外地赶来,得知智豪律师的刑辩专业化,团队化,慕名来到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咨询,智豪律师向家属了解相关案情,为其讲解法律规定以及本案的辩护策略,魏某家属非常认同智豪律师的专业化,认为刑事案件不是打关系,当即同意委托智豪律师作为魏某的辩护人。
三、团队讨论:
智豪律师接受委托后,于第二日会见了魏某,向其详细了解案件情况。经与魏某的沟通,律师认为魏某的作用地位比较小,其主要负责打电话,拉业务,系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主要构成要件的一个环节,且魏某主观上也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故意,依法不应当作为犯罪处理。
智豪律师将上述观点在集体会议上讨论之后,智豪团队为本案提出了若干有效意见,指导和推进了本案辩护工作的进行,张主任认为,现在的公司犯罪打击面过于广,可能与公安机关的任务有关,但是类似业务员的角色确实不应该列入打击范围,因为确实其主观上的犯意故意比价欠缺,李律师认为,是这样的,从魏某的角色来看,他就是一个打工者,上班,下班,领工资,并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
四、律师辩护:
经过集体讨论,大家一致认为,魏某的工作性质属于业务员,是通过招聘程序进入此公司工作,单纯只从事打电话、拉客户,在整个诈骗行为过程只起到辅助的作用,且魏某仅仅得到9000元提成,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律师主要从这个角度为魏某申请去取保候审。  
与办案单位沟通时,律师也强调了魏某系初犯,此前未收到过任何的刑事处罚,此次误入歧途也是因为法制观念淡薄,误以为自己从事正当的工作,并且诈骗罪不属于暴力犯罪,魏某通过这段时间的羁押,已深刻认识到自己错误。
律师就上述情况不下五次的去找承办警官,最终承办单位采纳了辩护律师的观点,对被告人取保候审,魏某重活了自由,并在之后以证据不足撤销案件。
五、案件结果:
魏某取保候审之后,律师也没有放弃,继续为之努力,最终,承办单位以该案证据不足撤销案件。
六、关联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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