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豪律师在接到法院出庭通知书后,依法出庭,为于某进行辩护。在庭审辩护中,辩护人本着被告人权益最大化的原则,结合多次集体讨论的团队成果,为于某辩护。并提出下列观点:
一、该案全案应该定性为
赌博罪,而非
开设赌场罪;
二、于某具有从犯、坦白、退赃等诸多从轻、减轻情节;
三、本案虽没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但于某从到案后认罪诚恳,悔罪真诚,在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背景下,可以借鉴其制度精神,对于某从宽处理;
四、本案非暴力型犯罪,于某社会表现也一贯良好,其本人无前科记录,此次犯罪系初犯、偶犯;
五、于某现已自主创业,有合法稳定的收入;
六、于某困难的家庭情况。
本案未进行当庭宣判,智豪律师正在为此案积极奔走。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