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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刘某涉嫌组织卖淫罪;向某合同诈骗罪;石某强奸罪案例讨论

编者按:智豪每案必议讨论会自2009年以来,迄今已开展了425期,累计讨论过三千余件案例,其中不乏一些大案要案,如重庆不雅视频赵红霞案、云南强奸杀人李昌奎案、刘汉刘维全国特大涉黑系列案、四川女协警丢枪案、三台村民送不作为锦旗被刑拘案等。智豪案件讨论会由智豪所全体律师参加,其中包括高校教授、学者及资深执业律师,共计五十余名。本期案件讨论会为第426期。
本期讨论时间为2018年1月26日14时30分至17时30分,历时三个小时。讨论案件数共计三例。
 
案例一:刘某涉嫌组织卖淫罪
案情简介: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刘某、李某组织他人卖淫;被告人孙某、赵某等人在明知刘某、李某组织他人卖淫的情况下,仍通过为他人提供财务管理、接待及收银服务等方式协助他人组织卖淫。(智豪律师系刘某的辩护律师)。
讨论内容:承办律师指出该案的主要争议在于刘某在该案中的作用及刘某的行为定性。承办律师先提出刘某在该案中的地位不足以认定为组织者,其从未通过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刘某在该案中的作用仅限于为他人提供卖淫场所,仅构成容留卖淫。律师团队对于承办律师的辩护思路表示赞同,并指出定性争议主要在于刘某在该团体中的地位作用,此外还可根据刘某的到案经过等情节证明刘某的主观恶性较小。
 
案例二:向某涉嫌合同诈骗罪
案情简介:201*年向某、孙某等人商议伪造合同与XX公司开展供应链业务以骗取XX公司的资金。在该过程中,向某等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私刻A公司印章、伪造合同、提货单私自提货、编造虚假A公司工作人员,且将回款用于个人的高档消费。
讨论内容:承办律师介绍向某辩解自己的行为仅为占用资金,造假的目的在于加快资金流动速度,避免XX公司的审批过慢,对于回款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承办律师称向某的自我辩解均有相关证据证明,同时指出向某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X贿行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律师团队认为该案中主要争议点在于向某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其中承办律师重点关注向某的财产用途及之后有无还款行为,通过以上方面对向某的主观故意进行推定。
 
案例三:石某涉嫌强奸罪
案情简介:200*年至200*年期间,石某多次采取以钱利诱的方式将被害人奸污。石某坚称自己系无罪,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因刑讯逼供所致。
讨论内容:承办律师介绍该案中被害人与石某之间有利害关系,对于石某的指认的证明力存疑,此外所有认定石某构成犯罪的证人证言均为传来证据,法官也认定石某构成犯罪的证据不充分。律师团队指出就石某是否遭受刑讯逼供的问题,承办律师可向办案机关申请非法证据的排除;此外该案中关于传来证据的认定,承办律师可就被害人的指认、其他证人证言等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等问题向人民法院提出质证。
 
阅读提示:鉴于对当事人信息、隐私的保密,故讨论的过程和详细信息没有全部展示,只展示相关的观点及思路。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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