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
根据l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6)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重大损失结果之间,必须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错综复杂,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有主要原因,也有次要原因;有领导者的责任,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过失行为。构成本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则是指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有必然因果联系的行为。否则,一般不构成滥用职权罪,而是属于一般工作上的错误问题的,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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