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个官司。
    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 darkblurbg
    团队讨论
    全部刑案—律师团队—集体讨论
  • darkblurbg
    重庆刑辩专业律师所
    智豪律所 专注刑案20年

家人涉嫌洗钱罪被指定监视居住,但不允许律师会见,刑事律师必须据理力争!

  • 智豪所
  • 2024-05-15
文/张家豪律师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01被指定监视居住的徐延

我的当事人徐延(化名)被某公安机关以洗钱罪立案侦查。徐延的女儿当即收到《指定监视居住通知书》,就紧急联系到我,希望约时间当面沟通,尽快会见到她的父亲。
 
见面之后,还没等她介绍,我就直奔主题:“洗钱罪是个不太常见的罪名,一般都是跟涉黑涉恶案件或者纪委办案有关联,我说对了吗?
徐延的女儿连忙点头说到:“对对对,张律师,前几次我父亲被纪委叫过去配合调查,当天晚上都回来了。结果,昨天一队人马到家里面来,我眼睁睁看着父亲就这样被带走了。办案人员告诉我,指定监视居住律师是不能会见的,真有这样的规定吗?
“胡说,不止有一部法律明文规定,律师完全是可以见到被指定居住的当事人的,但是....”接着,我忧心忡忡地说到:“因为目前表面是公安机关在办洗钱罪的案件,但实际上背后纪委也在联合办案。虽然法律是这样规定的,但实践中,公安一般不会同意律师的会见申请,会遇到很多障碍。”
徐延的女儿非常着急地说:“那张律师,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我们总不能一直等下去吧!”
我告诉她:“现在我们的第一要务肯定是尽快的把人见到。如果他们违法不安排我们会见,我肯定会为你父亲控告到底!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02必须征得纪委的同意?

确定委托的当天晚上,我就提前预备好了《关于某公安局拒绝安排律师会见的紧急反映情况》等书面材料。第二天,我赶到某公安局的法制科,通过法制科的工作人员联系上了经侦支队的承办民警,给他正式提出了我要求依法会见徐延的申请。
意料之外的是,承办民警语气和缓地告诉我:“张律师,你在这里稍坐一下,今天安排会见徐延应该没问题,但是我还是需要向领导请示。”说罢,承办民警的身影消失在了门后。
等候的期间,我心想,难道今天这么顺利?也好,今天若是能够见到徐延,有助于尽快了解案情,也有助于平复他和家里人焦虑害怕的心情。
五分钟之后,承办民警眉头紧锁地走了进来,语气凌厉地说:“张律师,指定监视居住不允许你来会见,请回吧。”
我心想这才“正常”,并反问到:“不允许的理由是什么?法律规定只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才需要得到办案机关的批准,其余案件你们都应该准许会见!”
“张律师,你也应该知道,这个案子是纪委在联合办案。反正刚才领导给我回复了,说要会见徐延必须征得纪委的同意。你们也可以去找纪委那边,如果他们同意了,我们就安排。
“你明明就是采取指居的办案单位,会见问题为何非要纪委同意?”
“张律师,今天不能安排会见,请回吧。”
办公室内还有一位办案民警,在旁边突然神气地冒了一句:“我们单位今年办了5个监视居住的案件,之前4个案件的律师等了6个月都没见到,你们也一样,不可能安排你会见!”
“好,既然你们不安排,那我该控告就控告!”


03依法维权,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从某公安局出来之后,我马上赶到了检察院,向控申部门的承办人反映了公安机关违法阻碍律师行使会见权,同时提交了准备好的《紧急反映情况》,要求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检察官收下了材料,但表示需要跟公安机关对接,落实具体情况,答应一旦有情况会及时给我们反馈。
我走出检察院,门口就站着徐延的女儿,迫切地希望从我口中得到案件已经取得重大进展的好消息。我把控告的情况一五一十地告诉她,她焦躁地问:“那张律师,我们现在就只有等检察院的消息吗?”
我告诉她:“当然不是,我安排还要去政法委反应情况,我们原来办过的指定监视居住的案件,也有通过政法委协调,成功会见到的。如果接下来依然碰壁,我会陆续开展多部门控告工作,逐步提高控告力度。”
没想到,徐延被指定监视居住的第4天,我接到了办案民警主动打来的电话,说:“张律师,随时都可以安排你会见,看你时间多久方便。”
这么短的时间内,就破除阻碍,实现了成功会见,我想这应该是破了记录。同时,也感谢司法体制内的健康力量。
听到能顺利会见的好消息,徐延的女儿也松了一口气。
次日,办完会见手续,我们成功见到了徐延。
至今都让我印象深刻的是,50岁的中年男人,在见到我们的第一面,当我们介绍完自己的身份:“我是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是你女儿委托的辩护律师,之前公安机关不让我会见,为了赶在第一时间见到你,费了很多力气。你最近身体还好吗?办案机关保障了你的休息和饮食吗?提讯密集吗?主要讯问了你哪些问题?”
徐延突然哭了起来,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吞吞吐吐地说:“张律师,我见到你,就像见到我的亲人一样.....”
之后的会见自然就畅通无阻。一个月后,经过不懈争取,公安机关变更了强制措施,为徐延成功办理了取保候审


04感想

原本这个案件可能真的像那个办案民警所说的那样,6个月的时间律师别想见到人。在面对明显的违法行为时,需要我们敢去说话,敢去据理力争,敢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也知道有一些家属可能有顾虑,觉得控告了会导致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甚至被打击报复。但张律师要告诉你,如果办案单位存在明显的违法行为,选择默许,选择不吭声,可能得到的只能是对方的变本加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敢于去与相关违法办案作斗争。
 
本文作者:张家豪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曾参与辩护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特大影响力的故意杀人案、某省部级受贿案、CCTV《今日说法》专栏报道的特大集资诈骗案等,其以细腻严谨的风格著称,能善于从证据、程序的研究中找到突破点。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