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李某因与王某存在矛盾,于2017年2月被王某持刀杀害。现公安机关以
故意伤害罪对王某刑事立案。
讨论内容:承办律师主要就本案的定罪问题提请律师团队讨论。承办律师指出,认定
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时,应当采取从客观到主观的路径。在行为已经致人死亡,以及虽然仅造成伤害结果但具有致人死亡的紧迫危险的情形下,首先要肯定该行为是杀人行为,进而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杀人故意;如果没有杀人故意,再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伤害故意。至于行为人是否具有杀人的故意,也需要通过考察客观事实来认定。而在本案中,结合王某所持刀具的长度,以及李某身上的刀伤数目,承办律师认为应该认定王某具有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所内律师团队亦进一步从案件细节对王某涉嫌构成罪名的主客观要件的问题进行论证,为进一步维护被害人的权益丰富代理思路。
阅读提示:鉴于对当事人信息、隐私的保密,故讨论的过程和详细信息没有全部展示,只展示相关的观点及思路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