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郑某,男,重庆人,因涉嫌犯
盗窃罪于2016年10月被刑事拘留。
叶某、郑某共谋盗窃金店,先后多次到巴南区寻找目标、查看作息等为此后的盗窃做准备。2016年10月x日,叶某、郑某趁被害人李某关闭店门外出时,郑某放风,叶某进店盗窃黄金首饰,后叶某将所盗黄金首饰销售,并将销售后所得钱款分了一部分给郑某。
二、
接受委托:
郑某被刑事拘留后,家属特别着急,郑某家人均在外地,接到消息后立马赶往重庆,遇上这样的事情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帮上郑某,四处打听后得知智豪所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唯一一家专做刑事案件的专业刑辩所,且成功代理了赵红霞不雅视频案、刘汉、刘维等特大涉黑系列案、四川三台县不作为锦旗案等众多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遂慕名前来寻求帮助,在咨询过程中,智豪律师详细解答了郑某的困惑,并对案件进行了分析,家属更加相信智豪所的专业性,当即决定委托智豪所律师为郑某辩护。
三、团队讨论:
为更好地服务于当事人,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智豪所创设了独特的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即每周五下午,由张智勇主任主持全体律师对在办案件的法律适用、证据分析等等进行团队讨论,形成辩护方案。本案也是如此,仔细阅卷分析后,智豪律师将本案中的主从犯如何区分、郑某的具体情节等问题提交团队讨论,听取团队的意见和建议。
四、律师辩护:
接受委托后,承办律师按照智豪所“接受委托后24小时内开展案件的办理工作”的制度规定,当即去
看守所会见郑某,听取郑某陈述案情,并告知郑某律师会尽全力为其提供帮助。
会见郑某后,律师前往公安机关了解案件情况,安排后续工作。案件到审查起诉阶段后,第一时间去提交手续、阅卷,在仔细研究完案卷材料后,整理出辩护思路,并将案件提交团队讨论,听取大家的意见。随后前往检察院,与承办检察官沟通交流,并及时前往看守所会见郑某,将案件进展及时告知于他。到审判阶段后,律师在庭前便与法官充分沟通,在开庭时也据理力争,为郑某争取最好的结果。庭后,与家属一起多次联系被害人,对其进行赔偿并最终取得谅解。
五、案件结果:
最终法官采纳了智豪律师的辩护意见,对郑某适用缓刑。郑某及家属非常感激智豪律师,也感激智豪团队的辛苦与付出。
六、关联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