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李某,女,33岁,重庆人,因涉嫌犯
盗窃罪案,被某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二、接受委托:
李某曾因盗窃被处理过,上一次正是委托的智豪团队,李某对智豪律师的敬业态度及专业水平高度认可,同时获得良好的效果,此次被捉获时明确要求家属委托智豪律师代理。
所里安排了资深的刑辩律师接洽,律师根据李某的情况作出了具体的分析,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专业且准确的回答。通过双方的深入沟通交流,李某亲属最终还是选择了智豪团队。
三、团队讨论:
律师会见时,嫌疑人称被刑讯逼供,针对该问题智豪团队律师及时进行了讨论研究,承办律师向嫌疑人全面详细了解刑讯时间、地点、参与人员、使用手段等过程,并制作相应笔录;向
看守所提出对入所体检表及监控录像等证据的保全;及时向住所检察室及侦查监督部门进行反映,要求相关部门及时调查并保留证据;向公安监察部门及时反映情况,要求监察部门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
四、律师辩护:
律师及时安排会见,首先表达了其亲属对他的关心,缓解其心理压力,随后认罪听取了嫌疑人对整个案件的陈述及自己对案件的认识,律师全面客观的帮助分析案件情况,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专业且准确的回答。
律师会见时,嫌疑人称被刑讯逼供,律师及时进行了记录,并详细了解刑讯时间、地点、参与人员、使用手段等过程,并第一时间向住所检察室,看守所及侦查监督部门进行反映,要求相关部门及时保留证据,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检察部门及时介入,对嫌疑人进行身体检察并拍照保留证据,并对嫌疑人就反映情况进行询问。
针对该案的情况,承办律师向事务所进行了汇报,律师事务所组织全所律师进行全面具体的谈论和分析,制定有针对性的辩护策略和辩护方案。
五、案件结果:
在律师的强烈要求及律师向各部门积极反映公安机关违法行为的巨大压力之下,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现该案同案犯已起诉至法院,而对于李某却未移送起诉。对于取得的良好结果,李某及亲属均对智豪团队的专业化法律服务表示满意和感谢。
六、关联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