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罪主体实际只能是有出口权或有委托出口业务的企事业单位,除此主体外其他单位或个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应构成
诈骗罪而不是本罪。
二、本罪主观上只能是故意犯罪,因过失而导致多报多领出口退税款的不构成本罪。
三、出口退税是我国为鼓励出口创汇,而于1998年1月全面实施的国家向出口企业单位实行的优惠鼓励政策。个别不法企业钻空子采用假报出口的方式骗取国家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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