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条文之本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
区分两者的标准是使用危险方法实施犯罪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如果行为人使用的危险方法是杀人、伤人或毁坏公私财物,其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就构成该罪;如果其行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分别以
故意杀人罪、
故意伤害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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