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戴某某,男,1970年9月1日生,重庆丰都人,初中文化,农民。2003年5月26日因涉嫌贩卖淫秽物品罪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0日被拘捕。
案情回顾:被告人戴某某在渝中区某旧货市场贩卖淫秽VCD光盘时被治安联防队员抓获,并当场缴获淫秽VCD光盘两百余张,被渝中区检察院提出公诉。智豪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在庭审中提出被告人戴某某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的悔罪表现,请求法院予以从轻处罚,被法院采纳,最终只判处拘役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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