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启建律师个人简历
陈启建律师,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及普通刑事犯罪案件辩护代理。2019年获得了重庆市渝北区优秀律师称号。
陈启建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承办律师就与办案机关沟通交换意见,办案机关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办案效果显著,绝大部分案件均能取得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从轻、减轻、不起诉、无罪的案件结果,受到当事人及家属的一致好评。成功办理了以下案件(部分):
1.桂某某诈骗案涉案金额20余万元,经辩护泸州市龙马谭区人民法院判决判决桂某某
无罪;
2.李某某受贿、玩忽职守案,经辩护指控的
玩忽职守罪不能成立;
3.某省银行行长、董事长谢某某
受贿罪、
贪污罪、
行贿罪、国有公司工作人员
滥用职权罪、违法发放贷款罪,
涉案金额1.2亿余元,经辩护判处有期徒刑;
4.某学校校长受贿案,被监察委工作人员从单位带走,经辩护认定自首情节,最终
判处缓刑;
5.某征地办领导黄某某贪污罪,经
辩护判处缓刑。
6.陈某某贩卖、运输毒品200余公斤案,第一被告系主犯,经辩护律师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等辩护理由,并成功
排除非法证据后成功保命。
7.罗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二审经过辩护律师介入后,成功
改判为有期徒刑六年。
8.李某某殴打警察妨害公务案,经辩护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
9.陈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信息数量达200万余条,经辩护检察院作出
不起诉决定。
10. 海关总署督办的谭某走私武器弹药案,该案涉案小口径子弹500余发,经辩护成功判处
缓刑。
11.2019年被国内外媒体关注的某网络热点事件,周某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经辩护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12.马某涉嫌
诈骗罪,检察院量刑建议12年并处罚金27万元,经辩护最后法院判处马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
13.刘某涉嫌诈骗罪,涉案金额150余万元,经辩护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14.佘某在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中组织枪手代替他人考试,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经辩护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15.饶某在某卖淫场所担任财务人员,经辩护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16.邓某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4000(麻古)余克,未认定自首、从犯的情况下同案两名人员被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邓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17.某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民警开设网站介绍卖淫案。
18.重庆首例“套路贷”涉黑涉恶案。
19.四川某市跨省抓捕多人的网络开设赌场案,经辩护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某市法院判决的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某冠平台网络开设赌场案,夏某一审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经辩护二审成功改判为缓刑。
20.某省传销案,涉案金额6亿多元,经辩护李某被从轻判处。
21.黄某故意杀人案,被指控有预谋杀人、手段残忍,经辩护黄某被判处无期徒刑。
22.柳某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事故中一共死亡两人,经辩护检察机关对柳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23.余某行贿罪、串通投标罪,被指控向多人、多次行贿数百万元、串通投标罪涉案项目标的数千万元,经辩护行贿罪被判处缓刑、串通投标罪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24.全某
交通肇事罪,造成被害人死亡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辩护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25.秦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金额数千万元,经辩护秦某被判处缓刑。
26.牛某
职务侵占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二审经辩护牛某被改判为缓刑。
其他综合类刑事案件200余件,包括
组织卖淫罪系列案件、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罪、
非法拘禁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骗取贷款罪、盗窃案、危险驾驶罪、
假冒注册商标罪、
非法买卖枪支罪、走私武器弹药罪、窝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
非法经营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隐匿会计凭证罪、
抢劫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强奸罪、猥亵儿童罪等综合类刑事案件。
执业信条:忠于证据、忠于法律、专业服务、专注刑案!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