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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偷看未成年人聊天记录是否属于违法

近日,网络上一篇帖子在持续发酵,名为“心痛不已愤怒不已的妈妈”发文称其10岁的女儿被B站名为“克XX”的15岁的初中生UP主引诱,在QQ上老公老婆的称呼叫得火热,更为愤怒的是该男生叫其女儿陪他一起玩,还让其女儿给他买白丝袜,让其女儿养他。背着女儿看完聊天记录,该名单亲妈妈出奇愤怒,第一时间联系了“克XX”,起初“克XX”不以为意,还将他与这位妈妈的聊天记录放在了B站,下面的评论更是出乎意料,有人认为这位妈妈的行为侵犯了女儿的隐私权,唆使女儿离家出走甚至自杀。看完整个帖子以及网友的评论,笔者感觉如鲠在喉,想发声确又不知从哪里开始说起,作为一名单身狗我确实无法做到感同身受,但就整个事件而言,笔者以为有以下几个点值得我们共同关注和探讨:
 
偷看未成年人聊天记录是否属于违法?
自己未成年的女儿在网络上遭遇陌生男子的引诱,言语不堪,相信每一位母亲看到此都会愤怒不已,尤其是作为一名单身母亲,其全部的精力与心血都花在了女儿身上,而女儿被别人欺骗却浑然不知甚至还责怪自己偷看自己的隐私,这种心痛的感觉常人也难以体会。那么,家长偷看孩子的聊天是否违法呢,我们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其中信件当然性包括传统纸质信件和QQ、微信等电子存储信息)。《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39条对此作出具体性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或查看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个人信息,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此条规定严格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将不得侵犯的主体扩大至任何人,因此父母未经子女同意擅自查看聊天记录的行为为法律所禁止。
法条原则性规定不得侵犯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值得提倡。但在此事件中,这位母亲是在看到女儿反常情形后不得已用这种不被法律允许的方式查看了女儿的隐私,并且也发现了儿女正处于危险境地之中,从情理来讲我们认为这位母亲的做法也可以被原谅。可以被原谅并不意味着其他人可以不受限制的加以复制此种行为,作为家长应该和孩子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氛围,尊重孩子隐私也善于和孩子以朋友的方式相处,让孩子愿意和主动自己分享、交流!
 
网络平台在类似事件中是否应有所作为?
在舆论持续发酵时,B站第一时间也做出了回应:“‘克XX’的账号将会被永久封禁,并对网友反馈的相关内容进行筛查和下架。同时在积极联系涉事方监护人。计划在团中央权益部的指导下,设立青少年维权站,主动开展针对青少年的心理辅导自护教育和法律服务。”可以说B站这一主动及时的回应值得我们点赞,但其针对青少年的具体权益保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我们还需拭目以待。据百度百科显示B站位列24岁及以下年轻用户偏爱的十大APP榜首,同时,在百度发布的2016热搜榜中,B站在00后十大新鲜关注APP中排名第一。可以说B站已经成为青少年的聚集地。其实除B站外,其他网络直播平台、网络视频平台也多有青少年的身影,但各大平台水平良莠不齐,生活中直播、视频种类违规甚至违法的事件层出不穷,因此如何规制各平台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成长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成为重中之重。在立法层面2016年7月,文化部出台《关于加强网络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9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1月,国家网信办发布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12月,文化部印发《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系列法律规定联合重拳出击意在切实营造网络新风气。法律对于网络平台的整顿只是一方面,作为网络平台本身其主动地合理规制相关违法行为才是真正解题之钥,2016年4月13日,百度、新浪、搜狐等20余家直播平台共同发布《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承诺网络直播房间必须标识水印;内容存储时间不少于15天备查;所有主播必须实名认证;对于播出涉政、涉枪、涉毒、涉暴、涉黄内容的主播,情节严重的将列入黑名单;审核人员对平台上的直播内容进行24小时实时监管。
 
家长提前的两性知识教育有无必要?
     在网友评论中有这样一种声音值得关注,他们认为女儿这么容易受引诱其关键因素还是在于这位妈妈并未将两性话题作为一门常识性的知识告诉女儿,因为无知才觉得无所谓。那么,是否有必要向这些青少年甚至是儿童普及相关两性知识也是当今父母比较关注的话题。从整个社会发展趋势来看,针对青少年的两性知识普及已经迫在眉睫,相关专家学者也在不断呼吁应加大这方面的宣传力度。笔者比较赞同这样的做法,只有当我们将这些看似隐蔽的东西告诉他们,才能避免他们在幼儿的时候因无知受侵犯、在青春期因冲动让身体受伤害、在成年时因自我迷失陷入生活的困境。
 
网络本就是一个乌合之地,鱼龙混杂。对于青少年而言,其正处于人生价值观、三观重要的形成时期,必须加以合理的引导,这既是家长的责任也是整个社会的责任,没有人能置身事外!值得庆幸的是,经过这位妈妈和其朋友与女儿的轮番沟通,女儿也是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上演,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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