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起诉书指控,秦某系某园公司副总经理,在负责某园公司的创业中心项目期间利用自己工程款拨付建议权的职务便利,向项目承包方某北建筑公司经理田某索要人民币100余万元。
讨论内容:承办律师指出秦某到案后一直辩解称自己与田某之间系合法的民事借贷关系,且曾在此期间向田某作出还款的意思表示。承办律师认为该案中秦某与田某之间没达成受贿的合意,秦某更未向田某索取钱款。此外承办律师指出公诉机关指控秦某收受100万的证据不充分。律师团队指出,在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类案件中,还应看秦某是否为田某谋取利益。
阅读提示:鉴于对当事人信息、隐私的保密,故讨论的过程和详细信息没有全部展示,只展示相关的观点及思路
分享到: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均由律师专业团队集体讨论,共同制定团队辩护代理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